周口市发布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禁飞公告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3-02-18 17:30来源: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 第十三届“中原古韵--中国(淮阳)非遗展演” 暨2023年羲皇故都朝祖会期间 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禁飞公告 2023年2月21日至3月24日,第十三届“中原古韵--中国(淮阳)非遗展演”暨2023年羲皇故都朝祖会将在淮阳举办,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空域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决定自2023年2月19日6时起至3月24日24时止,在淮阳区太昊陵广场为中心方圆2公里区域内,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,禁止未经批准升降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度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。 禁飞期间,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公告规定,不得擅自在以上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。对违规飞行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特此公告。 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 2023年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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