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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新余市发布禁飞无人机通告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2-07-12 08:30来源: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 关于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2年7月11日零时至7月16日零时,仙女湖区将在景区码头进行节目录制。为维护录制期间空中安全,确保录制活动顺利开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节目录制期间,将对仙女湖景区码头录制舞台及周边1000米空域范围内设立临时禁飞区,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飞行管制。 二、管制期间,在临时禁飞区内禁止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(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航天模型等)飞行;禁止放风筝、气球和航拍等行为。 三、管制期间,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。 四、对于违反本禁飞通告的行为,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。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特此通告 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 2022年7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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